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属于个人银行业务的一种,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将资金借贷给个人或家庭使用和消费,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并按一定的利率计取利息的信贷业务。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较快,各级银行机构遍布全国,人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构成了我国庞大的银行体系,成为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坚实基础。随着社会医疗养老、保险等制度的日益成熟,以原始积累的方式进行消费的传统观念正逐步被信贷消费理念所取代,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接受消费信贷服务,进行信贷消费。
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至今,业务范围得到了较快的扩大。这些贷款业务主要建立在稳定合法的个人经济收入与良好的个人社会信用基础之上,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含二手楼宇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留学贷款、个人旅游贷款等业务。有的金融机构还开展了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个人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等业务。有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消费贷款增加2459亿元,同比多增1070亿元。现阶段我国个人信贷消费结构上,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占了相当比重,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1521亿元,同比多增478亿元;汽车贷款增加483亿元,同比多增203亿元,房地产、汽车等消费热点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消费信贷快速增长,分别占到了消费贷款增量的61.85%和19.64%。
我公司个人信贷担保业务主要品种有:
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抵押贷款。抵押物包括普通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高档公寓、别墅、底商、写字楼等。
二手房按揭贷款: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即为二手房商业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