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指南 >> 客户指南
担保受理条件
1、企业连续经营两年以上。
2、累计在保额原则上不超过我公司净资产的10%。
3、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
注:有效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帐款中的呆坏账,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4、该企业有效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6、贷款的投向符合本公司扶持的方向。
7、在以往贷款中没有逾期还贷记录。
8、在银行的资信不低于AA级。
9、企业同意我方有监督资金使用的权利。
10、项目虽达不到上述指标,但经分析可以考虑担保的项目。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上海京华创业有限公司马  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京华创业有限公司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上海京华
创业有限公司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上海京华创业有限公司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上海京华创业有限公司马  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京华创业有限公司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上海京华创业有限公司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上海京华创业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010-82055919 8205596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6层    
版权所有:金太阳国际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 2005-2008   京ICP备06010586号   设计制作:企通互联